各位宁波的诗人、文学爱好者、小朋友们注意啦!
第十七届浙江省诗歌活动正式启动,现面向全市征集优秀诗歌作品,欢迎大家踊跃参与,用诗歌记录时代风采,抒发家国情怀!
01 活动主题
围绕我省城乡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,讴歌在共同富裕建设、创造美好生活中涌现的新人、新事、新面貌、新风采。同时,也欢迎反映艾青故里历史文化、风景风物的作品。
02 作品要求
体裁: 现代诗(每首不超过20行)或古诗词。
数量: 每人不超过3首(包括组诗)。
原创性: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、出版,严禁抄袭。
欢迎少年儿童参加!
03 荣誉设置
活动将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指点,优秀作品将在适当场所展出。
04 报送方式
请将作品报送至所在区县(市)文化馆,由各区县(市)文化馆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宁波市文化馆。
也欢迎各位市民积极踊跃投稿,按照报送要求提交作品。
报送要求:
1.纸质稿: 每篇作品一式五份,信封上请注明“诗歌活动”字样,稿件上请写明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2.电子稿: 发送邮件至:398348858@qq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诗歌活动”。
截稿时间: 2026年5月10日
邮寄地址:宁波市文化馆(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17号),邮编:315000
联系人: 胡老师
联系电话: 0574-87192684
05 附件下载

扫描二维码下载《第十七届浙江省诗歌活动作品汇总表》
用诗歌记录时代,用文字传递真情。
欢迎全市诗歌爱好者踊跃投稿,让我们一起在诗意的春天里,书写属于宁波的精彩篇章!转发扩散,让更多人看到这条征稿信息吧!
一审:胡睿娟
二审:郑 宇
三审:郑志玥